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歡迎光臨.澎湖民宿.小蘋果民宿二館,為維護住宿的品質及安全,特訂住宿規則,請共同遵守,謝謝
1. 旅客解約通知於預訂住宿日14日前到達者,可全額退還訂金。(酌收100元手續費)或保留訂金(效期為3個月,可換名,或更改日期 只限一次,若逾於保留時間時,視同放棄)
2. 旅客解約通知於預訂住宿日10至13日前到達者,可退還訂金70%
3. 旅客解約通知於預訂住宿日7至9日前到達者,可退還訂金50%
4. 旅客解約通知於預訂住宿日4至6日前到達者,可退還訂金40%
5. 旅客解約通知於預訂住宿日2至3日前到達者,可退還訂金30%
6. 旅客解約通知於預訂住宿日1日前到達者,可退還訂金20%
7. 旅客解約通知於預訂住宿日當日到達或怠於通知者,不歸還旅客已付全部訂金
8. 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,致本民宿無法履行者,本民宿即無息返還旅客已支付之全部訂金及其他費用
9. 住宿當日,逢颱風或地震等天災不可抗拒因素,導致交通中斷(以澎湖縣市政府頒布狀況為準則)時,可全額退回訂金(須扣除100元手續費)或保留三個月(自住宿日起算)
10. 若因颱風交通受阻而導致無法離開,滯留本館期間住宿費 以5折計算